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、州、县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要求,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,现以“三抓三促”行动为契机,结合法院工作职能,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涉黑涉恶线索,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
一、重点举报法院受理案件的当事人有以下十一种黑恶势力性质行为:
1.把持基层政权、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、垄断农村资源、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;
2.利用家族、宗族势力横行乡里、称霸一方、欺压残害百姓的“村霸”等黑恶势力;
3.在征地、租地、拆迁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;
4.在建筑工程、交通运输、矿产资源、渔业捕捞等行业、领域,强揽工程、恶意竞标、非法占地、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;
5.在商贸集市、批发市场、车站码头、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、强买强卖、收保护费的市霸、行霸等黑恶势力;
6.操纵、经营“黄赌毒”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;非法高利放贷、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;
7.插手民间纠纷,充当“地下执法队”的黑恶势力;
8.组织或雇佣网络“水军”在网上威胁、恐吓、侮辱、诽谤、滋扰的黑恶势力;
9.“校园贷”“套路贷”、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行为;
10.法院系统内公职、聘用人员充当“保护伞”的行为;
11.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“保护伞”及其他涉黑涉恶情形。
二、举报方式
举报电话:0941-3123611
信件举报:邮寄到临潭县人民法院扫黑办
来访举报:临潭县人民法院扫黑办
受理时间:工作日8∶30-12∶00,14∶30-18∶00
自通告之日起,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,我院将严格保密;对包庇、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者恶意举报、诬告陷害他人的,将移送公安、纪检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;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,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从严、从重处理。
特此通告
临潭县人民法院
2024年4月7日